托育机构申请办理及备案程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19〕58号)
《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19〕25号)有关要求执行。
按属地化管理原则,托育机构先到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后,到县(区)卫生健康部门申请备案。
一、机构分类
婴幼儿托育机构分为事业单位性质、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三类。
二、注册登记
1、举办事业单位性质的托育机构的,向县(区)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申请审批和登记。(事业单位托育机构)
2、举办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非盈利性托育机构)(申请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托育机构,依法向县(区)级以上民政主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时,应在业务范围内注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或托育服务。(普惠托育机构)
3、举办营利性婴幼儿托育机构的,依法向县(区)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注册公司或者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时,应当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托育服务内容。(营利性托育机构)
三、申请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托育机构办理登记许可证成功后,向机构所在地县(区)卫生健康部门的妇幼保健机构申请托幼机构卫生评价,取得评价“合格”的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报告。评价“不合格”的,需整改到位,直至取得评价“合格”的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四、托育机构备案提交资料准备:
托育机构应当及时向机构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登录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在线填写托育机构备案书、备案承诺书,并提交下述所需备案材料:
当上述所有备案材料办结后,托育机构应向区卫健委提交备案申请。
注意:
场地的一次消防合格,是必须要具备的资质。但是去卫健委备案,不一定要求必须有二次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比如北京明确通知,托育机构备案时无需提供消防有关材料。这就大大降低了托育机构备案的门槛难度。
总部建议您场地的一次消防、二次消防都要合格,具体要求以当地卫健委要求政策为准。
还有,如果您托育机构里的宝宝餐,是通过正规合格专业宝宝餐机构配送的,不是自己在场地中制作的,一般不需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详情以本地政策要求为准)
五、提交备案申请,审核通不过怎么办
审核通不过,该机构不得从事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区卫健部门接收托育机构备案申请全部材料后,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卫健部门会将需完善信息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可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整改完善后重新提交申请,直到符合备案要求,再发放《托育机构备案回执》和《托育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六、多久能通过备案?
符合要求的:卫生健康部门在收到托育机构备案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备案回执和托育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不符合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卫生健康部门发现托育机构备案内容不符合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应当自接收备案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机构,说明理由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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