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新闻稿发布 美国CIA将在世界上所有颜色革命的手段都在香港用上了,但是被《港区国安法》的铁拳打得粉碎,尤其是黎智英等一伙被CIA直接指挥的反中乱港分子被拘。但是,一直以来,CIA还心存侥幸,以为他们行事秘密,尤其是资金运作保密,难以将黎智英定罪。他们可以反诬港府“打击民主派和传媒”。事实上,香港当局之前审结黎智英的案件也只是涉及“非法组织集会游行”,尚须对黎智英危害国家安全罪收证。谁知,黎智英雇佣的“马仔”潜逃台湾途中被捕,在庭上供出了黎智英和他的美国助手西蒙犯罪铁证。真是上天有眼,仅此,黎智英犯国安罪必成铁案,他必将牢底坐穿。 笔者一直认为,黎智英案,是中美在香港角力的关键。黎智英公然声称“为美国而战”,并成为乱港四人帮之首,全香港都在关注案件的进展。尤其,香港与内地不一样,实行的是普通法的法制体系,如果证据不足,不但难以对国际社会交代,更难在香港社会服众。相反,一旦黎智英案办成铁案,香港的反动势力将受到摧枯拉朽的打击,该“招”的也都老老实实“招”了;而社会上那些数量不少的受蒙骗的市民也可以清清楚楚看到了回归24年来一系列反中乱港的事实真相,幡然醒悟,回到爱国阵营,至少做回一个遵纪守法的良民。 所以,黎智英案实际也关系到未来香港“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社会政治基础。而笔者起初也有些担心搜证难度。但是,香港江湖常说的一句话“出来行必定要还”,应验了。黎智英聪明反为聪明误,他的马仔李宇轩在台前犯罪事实多,黎智英怕被他牵连协助李宇轩坐快艇潜逃到台湾,谁知快艇在广东水面被截。李宇轩等12人在深圳因偷渡罪服刑满转回香港拘押,什么都“招”了。 上周,对李宇轩等人的庭审,在笔者看来,实质就是对黎智英的审判,李宇轩等人提供了黎智英违反国安法的事证、物证和人证。相信,黎智英在狱中菜饭不思,夜不能寐。躲在美领馆的CIA,更是焦躁不安,他们明白“拔出萝卜带出泥”,在港经营多年的反华队伍必连带受到摧毁性的打击。 19日,李宇轩及法律助理陈梓华,在香港高院承认“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控方指,黎智英资助教唆并直接指引李宇轩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黎与他美国助手西蒙是幕后策划者和资金支持者,是最高级别的指挥者。 第一、黎智英及西蒙策划组织李宇轩、陈梓华和刘祖迪等人组织"重光团队",展开“国际战线”,唱衰中国政府和香港政府。2020年1月,黎智英与陈梓华、刘祖迪和一名身份不明的女性在台湾会面,黎智英在席间解释他的“支爆”计划,即通过在中国造成行政和经济动荡来制裁中国。黎智英还向二人表示该国际游说计划分为四个阶段: 1,让外国知道香港发生的事情; 2,呼吁外国政府关注和谴责香港特区政府; 3,与外国官员会面,将他们的想法带回香港; 4,会见外国的顾问和政治顾问,以影响他们的对华政策,甚至颠覆中央政权。 根据黎和西蒙指示,陈梓华联同李宇轩发展三条“国际线”:美国、英国及日本。重点向美游说并编制政治报告,传播中国对美国构成的所谓“威胁”。 第二、李宇轩指出幕后金主就是黎智英。所有财务支持请求均由西蒙亲自审查,涉及数以百万计的款项由黎智英亲自批出,西蒙则可批出银码较少的金额。案情并披露黎智英曾将一间有8万港元存款的公司,转名赠予陈梓华,作为执行所谓“反华”计划的奖赏。 第三、在黎智英策划下、李宇轩向美国反华组织发送了一份名为“香港镇压概况”滥用人权和民主的肇事者的制裁名单,并要求将此名单提交给参议院。这份制裁名单针对包括中国及香港政府官员在内的144人。 李宇轩另被控一项“无牌管有弹药罪”。开庭后李宇轩及陈梓华承认香港国安法下的“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该罪名可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目前,与黎智英有关的还有两伙人被关,一伙是黎智英苹果日报旗下的高层,一伙在苹果日报鼓吹“揽炒十步曲”的戴耀廷等人。笔者相信,这两伙人都会提供更多的黎智英犯罪事证。 “为美国而战”的黎智英犯罪铁证如山,等着他的必然是坐穿牢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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