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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7/ 网盛信息网/ 查看: 214/ 评论: 10
时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行长邵杰,因对中国光大银行阜阳分行未按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发放贷款且未及时受托支付的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阜阳监管分局于2022年3月16日作出上述处罚决定,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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